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

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22-05-26 文本大小:【 |  | 】  【打印

各部门:

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。根据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安委办〔2022〕7号)、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<山东省2022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鲁安发〔2022〕9号)精神,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《济南市2022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实施方案》。

结合济南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要求,山东先进院决定自即日起开展“安全生产大检查”活动,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,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,切实确保我院平稳运营。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 

一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

2022年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收官之年,是全面落实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之年,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,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。我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,深入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、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、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“八抓”20项创新举措、和市政府安委会落实全国安全生产“十五条硬措施”的百项举措,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,守牢安全生产底线,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,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。

二、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

每一个部门、每一个岗位、每一个员工,都不同程度直接和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。各部门要聚焦风险高、隐患多、事故易发多的重点领域、重点环节,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。

(一)工作环境排查。工作环境是安全隐患的多发区,专项排查、常态化巡查,是消除事故隐患,落实整改措施,防止事故伤害,改善劳动条件的的重要方法。加强全院工作环境检查和消防安全管理,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,确保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严防火灾事故发生。检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,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、督办整改。(责任部门:人力资源部)

(二)操作规范排查。实验室、创新工场是开展科研的重要场所,这类关键点位的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,必须切实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;各科研、生产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,操作时要集中注意力,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,如有异常应立即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,不得带故障运行,保障操作安全。(责任部门:新能源与汽车电子事业部群等业务部门、中科卫泰等孵化企业)

(三)应急预案排查。各部门要结合本领域实际业务特点、规律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做到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,切实维护公司的安全与稳定。应急保障工作应坚持“以人为本”,按照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快速反应、处置得力的原则,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,控制事态发展,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,迅速恢复正常状态,事后应及时向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。(责任部门:人力资源部、总经办、各业务部门、孵化企业)

(四)健全制度排查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,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,建立纵向到底,横向到边的岗位责任制,从高层管理人员到项目经理人员、现场操作人员,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,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。建立奖罚机制,对那些提出重要建议,消除事故隐患、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,要给予奖励。反之要及时诫勉,惩戒有力。(责任部门:人力资源部、总经办)

各部门要结合实际,注意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,严防各类事故,确保万无一失。

三、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

全院要做好人员、装备、物资等应急资源准备工作,完善应急救援预案,科学部署力量,遇有突发情况即时响应、快速出动、科学施救,最大限度减少损失。

各部门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加强应急值守,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,保证通信畅通,发现险情及时、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。

各科研、生产部门要密切关注险情预警信息,完善应急预案,强化应急演练,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,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、转移疏散、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。时刻保持应急状态,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,全力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。

山东先进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(院务会领导、人力资源部、总经办等)将于2022年5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逐项检查督导,请提前落实好相关安排。


山东中科先进技术有限公司

2022年5月24日